公告新藥以十國藥價中位數或最低價核價且查有藥價之國家在五國以下者,於112年第四季依十國藥價檢討結果,異動3項藥品支付價格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發布單位: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發布日期:Mon, 18 Dec 2023 16:00:00 GMT

 

主旨:公告新藥以十國藥價中位數或最低價核價且查有藥價之國家在五國以下者,於112年第四季依十國藥價檢討結果,異動3項藥品支付價格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第25條。

公告事項:符合上開規定之於112年第四季應檢討之藥品,其現行支付價格高於檢討結果者共3項,其支付價格異動如「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已收載品項異動明細表」(附件),支付價格生效日為113年1月1日。(附件電子檔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hi.gov.tw),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請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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