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衛生福利部
發布日期:2026-10-06 11:29:00
有關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今(10/6)日公布邊境檢驗進口馬鈴薯檢出總配醣生物鹼不符規定一事,食藥署重申,我國對輸入馬鈴薯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及限量標準均未改變。本次不合格產品外觀未發芽,經食藥署於邊境主動抽驗,檢出總配醣生物鹼248 mg/kg,不符合「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該批產品已依規定辦理退運,未流入國內市場。
食藥署說明,自108年1月1日起,馬鈴薯總配醣生物鹼應符合「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所定限量標準規定200 mg/kg,不論外觀是否發芽,均須符合相同食品安全衛生標準。本案為近半年首次發生輸入馬鈴薯總配醣生物鹼不符規定,針對本次違規業者,食藥署已依「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將其後續輸入產品由一般抽批查驗調升為加強抽批查驗,抽驗率提高至20%至50%;後續如再有不符合規定情形,將依規定進一步提高抽驗強度,最高可採100%逐批查驗。
有標準、有抽驗、有攔截 違規追加調高抽驗率
食藥署強調,一向秉持全力為民眾食品安全及健康把關之立場,針對輸入食品,以科學風險評估為基礎,嚴謹執行邊境管理措施,並運用AI人工智慧「邊境預測智能系統」輔助風險管理,依查驗結果滾動調整查驗措施,持續攔阻不合格產品進入國內市場,嚴格把關輸入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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