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衛生福利部
發布日期:2026-08-28 07:59:00

依據: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及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細則第14條。

公告事項:
一、受理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二、受理方式:填具提案申請表(如附件),併同佐證文獻資料寄送本部醫事司。

三、聯絡資訊:本部醫事司,電話:(02)8590-6666 分機7309,E-mail:mdsh@mohw.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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