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台灣感染症醫學會」辦理感染科專科醫師甄審初審工作及證書更新申請之審查,並自中華民國115年6月10日生效

發布單位:衛生福利部
發布日期:2026-07-08 01:09:00

主旨:委託「台灣感染症醫學會」辦理感染科專科醫師甄審初審工作及證書更新申請之審查,並自中華民國115年6月10日生效。

依據:醫師法第7條之1、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16條、第19條及行政程序法第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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