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3條規定第4類及第5類保險對象之保險費。

發布單位:
發布日期:2025-12-19 09:40:00

全民健康保險第4類及第5類保險對象適用之保險費為2,324元,並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

原始連結:點我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