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遠距醫療給付計畫」,如附件,自公告日起實施

發布單位:

發布日期:Tue, 27 Aug 2024 09:05:00 GMT

 

一、本計畫修訂重點如下:
(一)施行地區:
1、新增「全民健康保險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適用地區、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
2、刪除衛生福利部試辦遠距醫療相關計畫之施行地區「年度之限制」。
(二)實施場域:新增法務部矯正署所屬51所矯正機關及3所分監。
(三)遠距會診科別:新增精神科(僅限於矯正機關及3所分監內);在地醫師執行精神科遠距醫療,應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規定取得管制藥品使用執照。
二、有意願參與本計畫者,自公告日起得檢具執行計畫書及相關文件向本署各分區業務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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